| 一、請教合格幼教師.還須修主管核心課程嗎?
答:
托兒所師資資格依據的法規是依據"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
除了十四之一外都要上主管核心課程。具幼教師資資格要當托兒所主管資格還是需要上主管核心課程,依據"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"
第十四條 托育機構主管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:
一、研究所以上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相關系、所畢業,且有二年以上托育機構或幼稚園教保經驗者。
二、大學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相關系、所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,具教保人員資格,且有二年以上托育機構或幼稚園教保經驗,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。
三、大學畢業,具教保人員資格,且有三年以上托育機構或幼稚園教保經驗,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。
四、專科畢業,具教保人員資格,且有四年以上托育機構或幼稚園教保經驗,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。
五、高中(職)學校畢業,具教保人員資格,且有五年以上托育機構教保經驗,於本辦法施行前,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,並領有結業證書者,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,得遴用為托育機構主管人員。
六、高等考試、乙等特種考試或薦任職升等考試社會行政職系考試及格,具有二年以上托育機構教保經驗,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。
前項托育機構或幼稚園教保經驗,以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所開立服務年資證明為準。
二、若非相關科系畢業,如何才能成為合格的托兒所及幼稚園老師,應該如何準備呢?
答:
托兒所教師:請參加兒福人員訓練班教保人員核心課程,入行後即可核備為教保人員。
幼稚園老師:須修學士後幼教學程。
三、請問上完早期療育教保課程就可以擁有特教師資格嗎?
答:
上早期療育教保課程-->早期療育教保人員、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:指於早期療育機構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教育保育服務之人員。
與特教師資資格不同,特教師擁有教師資格,目前大都為師範學校體系特教系畢業,或大學畢業報考特教師資班所培訓。
早期療育教保人員、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可至早療相關單位工作,例如兒童發展中心、啟智中心、遲緩兒童基金會、伊甸等公民營單位。
四、保育人員與新制教保人員之差異
答:
以下說明乃依據:台內童字第0930093916號令發布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」(以下簡稱新辦法)
實施日期:民國93年12月23日發布並施行
以前的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「保育人員訓練班」依不同學歷有分為4類課程訓練:
*甲類:高中職非幼保科畢,修畢360小時的甲類課程,成為「助理保育人員」
*乙類:高職幼保科畢(入行即為助理保育人員)或「助理保育人員」,修畢360小時的乙類課程,成為「保育人員」
*丙類:專科非幼保科畢(入行即為代理保育人員),修畢540小時丙類課程,成為「保育人員」
*戊類:保育人員資格,修畢270小時戊類課程後、再累積年資(大學3年、專科4年),成為「所長、主任」
以上身份皆需經雇用單位至縣市政府辦理核備登記後生效!!
現在的名稱改為「教保人員核心課程」及「主管人員核心課程」2類課程訓練:
*助理教保人員:對象為高中職畢業,修畢360小時的「教保人員核心課程」,經核備成為「助理教保人員」
*教保人員:對象為專科以上畢業,修畢360小時的「教保人員核心課程」,經核備成為「教保人員」
【以上助理教保人員及教保人員之360小時教保人員核心課程為同一類課程】
*主管人員:對象為已具教保人員資格且累積一定年資(詳見辦法)或研所所以上幼教、幼保相關系所畢且累積2年教保年資者,修畢270小時的「托育機構主管人員核心課程」,經核備成為「主管人員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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